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 | 轉知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及「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兒童及青少年方案」申請資訊各 1 份(如附件),倘有符合補助規定之弱勢家庭學生,請貴校惠予協助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109 年 4 月 15 日墨仙字第 1090002 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急難救助申請部分,可由學校輔導教師評估學生需求後協助提出申請;如對旨案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會江宛育社工員(電話: 02-27774991 ) |
111學年度藝術深耕繪畫課程
111學年度藝術深耕教師研習活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