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 本府委請南平中學辦理「105 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請貴校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二、 本研習相關訊息略以:
(一) 辦理日期: 105 年 11 月 17 、 18 、 19 日(星期四、五、六)。
(二) 辦理地點:本縣南平中學三樓會議室。
(三) 參加對象:
1、 校內無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員資格」教師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2、 曾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3、 參加初階培訓未結業需補訓人員。
4、 一般合格教師和職員工(含人事和會計人員等職員)。
5、 依上列順序招生,初階名額為 50 名,額滿為止,每校至多 2 人參加。
(四) 報名方式:
1、 初階培訓課程:報名自即日起至 10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7:00 止。
2、 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報名手續( http://inservice.edu.tw )。
三、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惟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四、 檢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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