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 金」辦法及相關資料 1 份,自 114 年 9 月 1 日起至同年 9 月 30 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查照。
說明:
布拉旦兒童舞蹈團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