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 1100093163 號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升溫,請本縣所屬高中及國中小學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前暫停辦理有關校外教學、畢業旅行或隔宿露營等相關戶外教育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發布,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提升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指示辦理。
二、停辦或延辦旨揭相關活動之學校,請加強親師生溝通達成共識。
三、副本抄送本縣所轄公私立高中及國中小學,建請即日起至 110 年 6 月 8 日(星期二)前暫緩辦理有關校外教學、畢業旅行或隔宿露營等相關戶外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