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主旨: | 為落實 COVID-19 防疫工作,重申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09 學年度畢業典禮請務必配合停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3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67794 號暨 110 年 5 月 2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64111 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目前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多次提醒,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需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教育部業已函請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停止舉辦畢業典禮;若需辦理,則請學生以線上方式參與。 |
三、 | 惟邇來仍有學校未遵循相關規範,舉辦實體畢業典禮。再次提醒,如有違者,除依相關教育法規究責外,亦請本縣衛生局按衛生福利部 110 年 5 月 28 日衛授疾字第 1100200495 號公告,依傳染病防治法據以裁處。 |
四、 | 檢附本案教育部函文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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