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菸)。使用者處 2 千元到 1 萬元罰鍰。
2.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 20 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 20 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 1 萬至 25 萬元罰鍰。
3.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4.轄內公告之校園周邊人行道、家長接送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 2,000 元~10,000 元罰鍰。
5.本縣轄內連鎖超商、咖啡騎樓(庇廊)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幣 2,000 元~10,000 元罰鍰。
6.吸菸有礙健康害人害己,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111學年度藝術深耕繪畫課程
111學年度藝術深耕教師研習活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