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
本縣各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學校學生
競賽方式:
一、以「防制藥物濫用」相關主題,每件作品限 1 人參賽( 1 件作品以 1 人為限),作品正面上請勿署名或加註任何記號,創作手法不拘(電 腦繪圖列印不予列計)。
二、規格(規格不符不列入評審): (一)四開海報紙( 39*54 公分)製作。 (二)橫式或直式繪製呈現均可、紙張畫材材質不拘,但不得上膠膜, 作品圖畫及文字內容不得利用電腦列印。 (三)需以平面方式呈現、不得浮貼拉展等方式繪製。 (四)請於作品後方浮貼報名表格(含創作說明),送(寄)本會。
三、作品繳交: 請各校於 112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前將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如 第 2 頁,共 6 頁 附件 1)、「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2),送花蓮縣學生校 外生活輔導會(電話: 03-8320202 ;地址:花蓮市建國路 159 號)。
四、作品標示: 請將填寫後之「報名表」,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否則不列入評審。
評分標準:
一、由本會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召開會議實施評選。
二、參賽作品分別依主題意涵 30 分、構圖技巧 25 分、創意情節 25 分、 色彩表現 20 分實施評分,總分為 100 分。(評分表如附件 3 )。
獎勵方式:
區分高中、國中組等兩組,各組獲獎學生依所得之獎項頒 發獎品(依參賽件數比例調整)。
一、特優 4 名:頒發縣政府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4,000 元 (高中組、國中組各 2 名)。
二、優等 8 名:頒發縣政府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2,000 元 (高中組 4 名、國中組 4 名)。
三、佳作 20 名:頒發縣政府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1,000 元。 (高中組 10 名、國中組 10 名)
四、獲選作品指導老師將頒發縣政府感謝狀乙幀,感謝積極推動防制學 生藥物濫用相關工作。
五、各組作品繳交件數不足,承辦單位有權將獎項調整其它組,以利擴 大宣導成效。
六、特優及優等獲選作品將由本會裱框後,於各式宣導時機懸掛陳展。
111學年度藝術深耕繪畫課程
111學年度藝術深耕教師研習活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