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申請公告及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申請計畫書,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校 113 年 1 月 19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131001973 號函辦理。 |
二、 | 目的:透過數學奠基進教室教學實作,促進國中小教師實踐十二年國教數學素養教學的能力。 |
三、 |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四、 | 主辦單位:該校數學教育中心。 |
五、 |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數學學習領域中央輔導團、各縣市地方輔導團。 |
六、 | 五、申請資格 |
(一) | 授課教師需取得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
(二) |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易思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15 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 |
(三) | 申請時間: 113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 |
七、 | 申請方式 |
(一) |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報系統: https://teach.cloud.ncnu.edu.tw/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 |
(二) | 請教師由教育雲端帳號登入後提出申請,以國小組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分別申請。 |
(三) | 線上填寫之申請計畫書皆須印出紙本,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並於 113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掃瞄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完成提交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 113 年 2 月 19 日及 3 月 4 日,於該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
八、 | 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 |
(一) | 授課方式:須符合每班上滿兩個單元或以上之教學實作。 |
(二) | 授課內容:依中心公佈之 175 件數學奠基模組為主,相關教案資料見中心網站的下載專區;教學實作可由授課教師依現場情境來做調整。 |
(三) | 辦理期程: 113 年 2 月 20 日起至 113 年 5 月 31 日止。 |
九、 | 補助費用: |
(一) | 教學實作主要補助教具費、印刷費、諮詢(撰稿)費;但獨立探索,僅提供印刷費及諮詢(撰稿)費;微課程之補助事項請見申請計畫書之經費概算說明。 |
(二) | 教具費補助:大班補助 2,250 元(兩單元,每單元為 1,125 元),小班補助 1,125 元(兩單元,每單元四捨五入後為 563 元)(16 人以上為大班, 15 人以下為小班),以單元數計算。 |
(三) | 印刷費補助:大班補助 300 元,小班補助 150 元(16 人以上為大班, 15 人以下為小班),以班次計算。 |
(四) | 雜費:視實際需求,可由教具費及印刷費勻支,上限不得逾 8%,核銷事項詳見報帳手冊。 |
(五) | 諮詢(撰稿)費:每班填寫一份諮詢報告,每份補助 1,000 元,內容包含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
(六) | 活動辦理完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寄回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七) |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
十、 | 注意事項 |
(一) |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
1、 |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 |
2、 | 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 (紙本繳交)。 |
3、 | 活動照片每班 5 張(可檢附於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以電子檔繳交)。 |
(二) | 將擇部份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另行聯繫通知。 |
十一、 | 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員。 |
十二、 | 該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的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該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敬請隨時留意。 |
十三、 | 請本縣各學校參酌本文積極提出申請以提高學生學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