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 112 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原住民族文化科學模組製作研習班」講師培訓活動,請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參加並給予參訓教師公(差)假排代,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43 條第 1 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規定,並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培育學生設計多元文化教材教法之能力,本署特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
二、 | 時間及地點: 113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至 2 月 24 日(星期六)假嘉義智選假日酒店辦理。 |
三、 | 本次活動係符應當前政策並邀請 108 至 111 學年度「原住民族文化科學教學模組研習班」模組製作之「特優」或「優等」獎教師,請貴局(府)協助轉知並惠予核給參加教師公(差)假排代。 |
四、 | 檢送活動簡章及參訓教師名單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