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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中城國小會計室主任派免於115年3月2日生效,請玉東國中主任輔導半年,並於115年4月2日前將移交清冊報府備查。

如主旨。

2026-01-20 檢送「台南市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受理申請時間至115年2月13日(星期五)止,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5 年 1 月 16 日府體綜字第 1141816968 號函辦理。二、如主旨。※其餘詳如附件。※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電話: 06-2157691 分機 321 

2026-01-20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2026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及相關書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轉知並鼓勵踴躍報名,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5 年 1 月 19 日藝視字第 1150200018 號函辦理。二、為獎勵及培育圖、文創作人才,啟發全方位藝術創作,推動親子閱讀風氣,豐富學生藝術涵養及想像力,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三、本徵選活動之獲獎者,除頒發教育部獎狀外,另有獎金鼓勵,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 115 年 3 月 1 日起至 4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2026-01-20 有關114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報告書】,惠請本縣國中小學校於115年2月26日(四)前免備文傳送電子檔至指定雲端硬碟,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行政院 113 年 2 月 7 日院臺交字第 1135002322 號函核頒「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116 年)」辦理。二、請貴校依所附電子檔,詳填 114 年度國民中小學【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報告書】(注意:格式內容與 113 年度版本不一樣)。三、請以電子檔形式(以校名為檔案夾名稱,例如 OO 國中、 OO 國小)上傳本報告書至雲端硬碟 (https://reurl.cc/6bR7LO),如有未執行事項,亦請填寫說明原因。四、上傳繳交期限:115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7:30 前。五、惠請貴校依限繳交,俾利彙整本縣各國中小相關資料並應用於【交通部115 年道路交通安全考評作業】。

2026-01-19 有關教育部補助辦理115年「中小學新興科技輔助PBL跨域課程實施計畫 (類型一)及沉浸科技導入素養導向教學實施計畫(類型 二)」學校徵選作業,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16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52700180 號函辦理。二、本計畫配合十二年國教理念,對標教育部「發展數位學習與應用」施政目標。課程以素養、跨域 PBL 及沉浸科技導入為發展主軸,辦理徵件作業。三、本次徵件包含下列兩種類型計畫,申請學校請擇一類型申請,不得同時申請兩案: 類型一:中小學新興科技輔助 PBL 跨域課程實施計畫(原數位學習深耕計畫) 結合新興科技(如 AI 、 IoT 、 AR 或 GenAI )擴大中小學 PBL 跨域課程的推動,強化學生核心素養導向學習。 類型二:沉浸科技導入素養導向教學實施計畫(原 5G 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 匯集 VR 、元宇宙科技融入教學過程的配套教學資源,培育優秀的虛擬實境技術應用學校與教師,研發可行且具有成效驗證性的沉浸科技融入教學模式課程。 四、申請方式及相關資訊如下:(一)、徵件線上說明會,相關資訊如下: 時間: 115 年 1 月 23 日(週五)下午 14 時起至 15 時 30 分止。 方式:線上會議。 連結:https://meet.google.com/znp-dceb-jrq。 (二)、申請方式: 截止期限: 115 年 2 月 2 日(週一)前。 送件方式:請檢附核章完備之申請資料送交本府教育網路中心,並同步將資料傳送至電子信箱( tammycho@hlc.edu.tw )。 注意事項:倘有資料遺漏,將另行以電話通知限期補件,逾期未補者不予審查。五、檢附徵件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各 1 份供參。六、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府教育網路中心卓孟妍小姐,電話:(03)8462860 分機 513 ,電子信箱: tammycho@hlc.edu.tw 。 

2026-01-19 有關114學年度補行上課期間課務及代理教師相關處理原則。

114 學年度下學期第一週( 114 年 2 月 11 日至 13 日)課程,因配合農曆年節連續假期,提前於 113 學年度上學期 1 月 21 日至 23 日補行上課。一、倘學校因教師於 115 年 2 月 1 日退休,致有課務及導師職務銜接之問題,且未能覓得代理或代課教師負責相關課務授課或執行導師責任,而須由該名退休教師實際負責上述 3 日之授課及導師工作者,學校應依規定核發鐘點費及代導師費。二、倘學校已聘任代理或代課教師,則由該代理或代課教師負責授課及導師相關工作,並由學校依規定核發鐘點費及代導師費。三、如代理教師因故無法負責上述 3 日之授課,而需另行聘請代課教師者,請學校務必與代理教師事前溝通,相關代課費用應由代理教師自行負擔。

2026-01-19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第十六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請於115年5月31日前踴躍報名參加。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04225 號函辦理。 本案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楊媛甯專員。 聯絡電話:( 02 ) 2762-9118 電子信箱: purelandshw01@gmail.com 地址: 11087 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10 樓 詳見附件。

2026-01-19 「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核定經費一覽表 (會計子目CC5008)請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5704160A 號函辦理。 本獎學金請專款專用,不得挪至其他用途,如有餘款一律繳回,請貴校確依規定轉發予獲獎學生, 並於  115 年 3 月 31 日 前 併同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皆留校備查) 如有結餘請以支票方式繳回。本府所屬學校依簡化流程方案檢具經費  結報表 1 式 2 份 非縣屬學校請檢附「經費實際收支明細表」1 式 2 份送本府核銷 (原始憑證留存學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 另檢附旨揭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冊及成果報告範本各一份。 

2026-01-19 有關114學年度第1學期公立幼兒園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核結事宜一案,請依說明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 年 1 月 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034 號函及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辦理。二、有關旨揭費用核結事宜如下,請即轉知所轄幼兒園配合辦理:(一)各園應於115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起至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就學補助專區─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新增幼兒園期末核結清冊,逐一檢視幼生請領情形並確認無誤後,勾選「全選」及「儲存送出申請」,列印核結清冊紙本及核章。(二)上開清冊倘有幼生身分或經濟屬性等須辦理異動者,請洽所在縣市教育局(處)進行修正後,再按「儲存送出申請」;另為利辦理核結作業,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證明文件或非本國籍生之居留證明文件等補件,至遲以115 年 1 月 15 日前為限,逾期不予受理。(三)旨揭費用採預撥方式辦理,各園期末核結倘有不足款或餘款繳回者,請各園報送核結清冊時,併同掣據請領餘款及繳回餘款;倘未及同時辦理餘款請領及繳回作業者,於幼兒園提交領據後 15 日內完成撥款事宜;如餘款採留園支用免辦理繳回者,所餘數額應於下學期預撥款扣除。(四)審酌幼兒中途入(離)園之政府協助支付費用係依幼兒就學(離園)當日起計,當月就讀日數(包括例假日)15 日以下者,以半個月費用支付,逾 15 日者,以 1 個月費用支付;再者,幼兒連續請假或因傳染性疾病停課等,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未予扣減;爰因家長繳費之每月平均費用小數點以下採無條件捨去致衍生之餘數,嗣後均不另予核算。三、請各校依限辦理核結,並請務必於115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檢附核結清冊 1 份及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逕送本府教育處;(一)縣屬附幼1、檢附核結清冊 1 份2、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不足款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規定辦理,免附領據報府辦理請款,由本府逕撥付經費至貴校,請會辦校內出納及會計等相關人員知悉(會計子目代號: CE5035)。(二)鄉鎮市幼1、核結清冊 1 份。2、經費收支結報表 1 式 2 份。3、不足款收款收據及納入預算證明。(三)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核結清冊 1 份。2、經費收支結報表 1 式 2 份。3、不足款收款收據及納入預算證明。   

2026-01-19 為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4年中小學實施計畫-數位素養推廣普及,請各校納入每年工作項目執行,並填報114年執行情形,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3 月 7 日府教課字第 1140046019A 、 B 號函辦理。二、為推廣普及數位素養相關議題之宣導,請貴校每年辦理學生、家長至少各 1 場之相關議題主題活動(可融入親師座談、朝會等時間辦理),強化學生與家長對數位載具的認識與使用,培養辨識 AI 資訊的能力,進而提升網路安全與網路倫理的觀念,建立正確數位行為與價值觀。三、請各校盡快回報(應於114 年 10 月 30 日前辦理完成),並將活動概況等相關資料(如辦理日期、辦理主題或議題、參加人數、照片圖說等)上傳至表單: https://forms.gle/pFnqTJqfgnEVwG436 ,每份表限填 1 場次,如辦理多場次,請於送出後填報新表單。四、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數位學習專案辦公室謝旻軒助理,電話: 03-856023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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