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 |
二、 | 計畫目標 |
(一) | 透過數位教學協作教師之專業引導,與數位教學新手教師共構協作課程,加速數位教學能力之養成。 |
(二) | 藉由與數位教學協作教師共同探討,引導學生善用數位學習平台及工具,提升學習成效,以因應未來學習挑戰。 |
三、 | 實施說明 |
(一) | 辦理期程: 113 年 9 月起至 113 年 12 月止。 |
(二) | 申請對象:本縣所屬中小學有數位教學課堂協作需求之教師。 |
(三) | 實施方式:透過數位教學協作教師入校入班,對申請教師進行數位教學陪伴與支持,提供數位教學規劃諮詢、相關數位學習工具或學習平臺教學支援等。 |
(四) | 申請方式:填寫數位教學課堂協作需求申請表 https://forms.gle/qp7G96tciUW6MkrY9 ,請於數位學習課堂協作日至少 2 週前提出申請。 |
(五) | 成效追蹤: |
1、 | 申請教師需於數位教學課堂協作完成後 3 日內,完成回饋表填寫。 |
2、 | 協作教師需於數位教學課堂協作完成後 7 日內,完成協作紀錄表填寫。 |
四、 | 檢附實施計畫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