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參賽學生、指導或承辦老師,致贈紀念品 1 份,數量有限依收件順序送完為止。優勝學生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務必轉知美術或相關指導老師。
魯迅